北京:关于启动2021年度通州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校企共建联合实验室方向)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充分发挥企业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作用,支持企业利用首都科技条件平台高校资源共建联合实验室,积极承接高校科技成果,推动科技成果在我区转化落地,支撑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经研究,启动2021年度通州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校企共建联合实验室方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在通州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成果具有国内先进及以上技术水平,知识产权明晰。
2.企业与高校有合作协议,并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有实质性合作。
3.符合国家的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内,且符合通州区产业发展方向。
4.凡存在应结未结、未能按计划实施国家、市、区在研项目等失信问题的单位及国家、市区已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本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支持领域
支持企业承接符合我区功能定位的科技成果,支持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旅游、金融科技等。
二、申报材料
(一)《北京市通州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校企共建联合实验室方向)》(附件1)。
(二)《北京市通州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三)企业与高校共建联合实验室、开展科研开发、成果转化的佐证材料(如:合作协议、实验室挂牌图片、技术合同或协议及付款发票等)。
(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五)企业及项目的知识产权证书,企业人员入选国家和北京市人才引进培育计划,获国家和北京市科研机构认定,参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获科技奖励和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等佐证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填写《北京市通州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校企共建联合实验室方向)》(附件1)、《北京市通州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其他附件材料提交纸质版复印件。
(二)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送区科委。装订顺序为:《北京市通州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校企共建实验室方向)》、《北京市通州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校企合作协议、实验室挂牌图片、技术合同或协议及付款发票、其它相关材料。
(三)报送材料及附件一律采用A4纸(建议胶装),一式一份。
(四)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报送到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甲442号永安大厦二楼通州区科委。
联系人: 闫 实 69528364
康连元 89526652-1076
五、其他事项
(一)区科委将视情况对入围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企业不配合核查或经核查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立项资格。
(二)区科委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代理活动。相关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区科委无关。
附件1:北京市通州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校企共建联合实验室方向)
附件2:北京市通州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