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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协〔2021〕43号)开展2021年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评选。为配合做好组织评选工作,请有意参评且符合申报条件(见附件)的水利工程,于2021年10月31日前报我部水利工程建设司,我部开展遴选后进行推荐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张振洲  010-63202584

  张  昕  010-6320298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

  邮  箱:jss@mwr.gov.cn

  传  真:010-63202949

附件
 
申报条件
 
1.中国企业在境外承建的工程。
2.中国政府对对外援助项目、使用中国援外优惠贷款的项目或建设资金50%以上为中资的项目(不包括港澳台资企业投资项目)。
3.采用中国工程技术标准。
4.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完成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