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协〔2021〕43号)开展2021年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评选。为配合做好组织评选工作,请有意参评且符合申报条件(见附件)的水利工程,于2021年10月31日前报我部水利工程建设司,我部开展遴选后进行推荐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张振洲 010-63202584
张 昕 010-6320298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
邮 箱:jss@mwr.gov.cn
传 真:010-63202949
附件
申报条件
1.中国企业在境外承建的工程。
2.中国政府对对外援助项目、使用中国援外优惠贷款的项目或建设资金50%以上为中资的项目(不包括港澳台资企业投资项目)。
3.采用中国工程技术标准。
4.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完成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