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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协:关于2021年互联网信息专题研究项目申报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成效,保障项目实施的规范化,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与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现通过申报评审方式,择优选择符合项目实施资质和条件的专业机构承担2021年互联网信息专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社会团体、研究机构、企业单位等社会力量。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5.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二、项目设置

(一)项目背景及概况

近年来,国内科技“改革”主线凸显,重磅政策密集推进,引发社会强烈关注。从国际视野看,科技领域依然是国际竞争的关键一环,成为地缘政治和经济竞争的先导力量。本项目意在通过国内外互联网信息收集与分析,深刻把握海内海外科技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未来发展趋势等,为制定科技宣传战略、发展民族科技提供参考。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量

1.涉科问题现象研究

围绕海内外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涉科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科技人才引进与管理、破“四唯”落实情况及工作难点、新型科研机构发展掣肘问题等,通过走访调研及桌面研究等方式不定期开展分析研究,包括现象分析、问题成因、要点深挖、趋势研判等,形成涉科问题现象研究报告,服务期间提供4篇。

2.涉科海外态势研究

重点关注中美科技竞争背景下,美国对中国科技发展的限制政策、美欧日等国最新科技发展成果、中美科技产业比较研究等,为科协战略发展提供经验借鉴和智力支持,研究成果体现为不定期提供的涉科海外态势研究报告,服务期间提供4篇。

3.涉科宣传工作评估与策略建议

围绕科协宣传工作,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科协重大宣传活动的效果、问题、风险等,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建议,形成涉科宣传工作专题评估报告,要求内容具有针对性,建议落地可行,能为宣传工作提供参考,服务期间提供不少于10期。

4.点题分析报告

根据科协实际需求,围绕领导点题进行深入分析,以专业视角关注科学技术领域最新政策及新闻,包括背景调研、政策指向、指导意义、趋势研判等,服务期间共提供4篇。

5.开展涉科动态研商会

加强对科学界思想动态和意见诉求的收集调研。围绕中央对创新技术的持续部署与安排,不定期组织科学技术创新企业和业界从业人员座谈交流,通过访谈和调研收集客观意见。服务期间不少于2次。

6.宣传培训

根据科协现有的年度培训计划,依据需求部门具体工作安排及部署提供相应的培训协助和落地实施,针对全媒体时代的网络宣传提供专业培训。内容可围绕新媒体传播、新闻写作及新闻传播、新闻发布、网络视频创作等方向展开,全年共开展线上或者线下1次培训,培训时长0.5天。

经费额度:不超过55万元

项目周期:2021年11月—2022年11月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具备较强的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能力,拥有相关经验和专业资质,可以提供项目实施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三、申报办法

(一)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宣传文化部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

(二)本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由宣传文化部组织实施。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将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电子版)报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文件名一般为“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纸质版要求一式五份并胶装成册,并加盖封面公章、骑缝章及单位名称落款处公章。

1.项目申报书(附件),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通知公告”(www.cast.org.cn)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报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和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其他可以证明单位资质和能够胜任项目的材料。

(三)接收申报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议,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事项向宣传文化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宣传文化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宣传文化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宣传文化部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 富宝珊

联系电话:010-68574158

电子信箱:xuanchuanchu@cast.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

附     件: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