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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开展2021年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申报工作的公告

皖自然资公告〔2021〕32号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以下简称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以下简称第31号令)、《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丙级升乙级和乙级延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现持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丙级单位资质证书,符合原国土资源部第29、30、31号令规定丙级升乙级资质条件的资质单位,可申请丙级升乙级资质。

(二)现持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级单位资质证书,符合原国土资源部第29、30、31号令规定的乙级资质申请延续条件,且其有效期于2021年12月18日到期的资质单位,可申请乙级资质延续。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报盘数据。按照相关规定,本次申报使用“全国地质灾害资质申请报盘软件(申报单位使用)”(自然资源部官网下载地址:http://www.mnr.gov.cn/fw/xzfw/rj/dz_19225/dzzhrj/201808/t20180813_2162863.html),申请单位填报完成后,提交生成的MDB格式报盘数据。

(二)资质申请表(详见附件1);业务手册(详见附件2)。

(三)原国土资源部第29、30、31号令规定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无需提交材料,申请单位须提交相关内容承诺书(详见附件3)。

申请单位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1份、光盘1张(光盘所含内容见附件4中光盘刻录模板),其中资质申请表必须以Excel格式录入光盘(详见附件4)、纸质材料和光盘及报盘数据中的申报材料必须一致。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请单位请于2021年10月20日至26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二号办事大厅19号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申请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本公告受理时间内提交资质延续、升级申请。

(二)申报材料所提供的证件、证书、文件等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并确保清晰可辩。

(三)资质申请表、业务手册、申请材料Excel表格及光盘模板请见附件自行下载。

咨询电话:0551-62999747、0551-62999748、0551-62999745

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pdf

附件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业务手册.pdf

附件3:无需提供有关申请材料承诺书.pdf

附件4:申请材料Excel表格及光盘模板.zip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