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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协:关于组织实施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部分项目申报评审的通知

科协普函信字〔2021〕37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落实2021年中国科协科普工作要点,中国科协科普部拟组织实施“科普中国聚合搜索建设试点项目”和“2021年度科普中国重点活动宣传服务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事业单位、企业和科技类社会组织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熟悉科普工作,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工作,在科技工作者中具有广泛号召力,与科普机构有广泛联系。

5.“2021科普中国年度重点活动宣传服务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应与媒体平台有广泛联系,具备相关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经验,具备较完备的组织实施条件和宣传项目经验,可以提供项目实施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重大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科普部有关项目的。

二、项目内容

(一)科普中国聚合搜索建设试点项目

1.定制设计开发科普中国科普卡片

包括并不限于前沿科技、环境生态、生物百科等三大类范围,圈定网民关注的常见科普问题,依据网民搜索习惯,制作专题卡片不少于3个,问题类卡片不少于3000个,热门卡片不少于50个;依据卡片类型以及科普内容设计卡片样式,展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视频、文字、图片,卡片视频配图和文字摘要不少于3000个,视频不少于3000个;提供的科普内容要求片头露出科普中国Logo。

2.科普中国科普卡片投放于网络知名搜索引擎前端

承接方承担搜索卡片的设计和开发等工作内容。依据卡片中对应的科普知识点,设计合理的内容落地页,将科普卡片尽可能多的投放至知名搜索引擎APP端,H5端等无线端多场景

3.传播需求

项目周期内相关卡片浏览量不低于3000万,在卡片明显位置开设导流区,导流至科普中国官方网站。

4.经费额度

95万元,分合同签订后、履约合格后两笔各百分之五十拨款。

5.项目周期

2021年10月-2022年4月

(二)2021科普中国年度重点活动宣传服务项目

1.负责邀请中央媒体、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商业媒体和新媒体等,对2021科普中国星空大会(以下简称星空大会)以及典赞2021科普中国活动(以下简称典赞活动)等进行宣传服务。

具体包括:(1)完成2021科普中国年度重点活动宣传服务方案;(2)完成2021科普中国年度重点活动宣传的统筹安排,组织召开相关媒体通气会;(3)对星空大会以及典赞活动进行预热宣传,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将星空大会宣传海报、预热H5、优秀科普创作作品在多平台推广,配合进行全平台预热宣传片、新闻稿件推广等。在多平台宣传典赞活动,配合将典赞活动宣传海报、预热H5等进行推广,全平台推广预热宣传片、新闻稿件,在北京地铁线至少100块小屏投放一周宣传海报;(4)组织光明网、中国网、腾讯、新浪、今日头条(或同等量级媒体平台)等总计不少于5个媒体平台,对两次活动采用直播、专题等形式进行重点宣传推广;(5)邀请总计不少于30家媒体参加两次活动的采访(每次活动不少于10家媒体),对大会亮点、专家采访等内容进行新闻报道,发布稿件总计不少于200篇,其中组织中央主流媒体根据活动亮点、专家采访等内容进行图文新闻报道,发表评论员文章等深度解读稿件总计不少于40篇,在中央主流电视媒体或国家级5G电视新媒体旗舰平台宣传报道不少于8条。(6)组织媒体对不少于10位相关活动的嘉宾人物进行专访,制作访谈内容不少于10部,配合进行宣传推送。

2.经费额度

65万元,分合同签订后、履约合格后两笔各百分之五十拨款。

3.项目周期

2021年10月-2022年1月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科普部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为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通知通告”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加盖封面公章、骑缝章及单位名称落款处公章的纸质文档(一式五份)报送至科普部,并同步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同步报送kpxxhc@cast.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和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其他可以证明单位资质和能够胜任项目的材料。

(三)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9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科普部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议,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在中国科协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四)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中国科协科普部签订合同,经费由中国科协科普部按照中国科协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拨付承担单位。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科普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科普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科普部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四)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项目申报联系人:中国科协科普部  李  丹  李  艳

联系电话:010-68571652,010-68526368

联系邮箱:kpxxhc@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

项目监理联系人:北京赛迪工业信息化工程监理中心有限公司  吴兰英

联系电话:13522623263

附件: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