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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揭榜攻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优势产业重点领域,构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体系,加快推进我省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按照《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技创〔2021〕102号)等文件要求,现启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重点领域揭榜攻关任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支持行业头部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我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建设领域的重大需求和技术难点开展揭榜攻关,攻关破解行业瓶颈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亟需共性技术,提高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并实现商业转化。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对接,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技术进步,提高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领域目录清单参见《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重点领域》(川经信技创函〔2021〕600号)。
    二、申报条件
    (一)省内从事相关领域的企业牵头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可成为揭榜申请单位。揭榜申请企业应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对申请揭榜的产品或技术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每个揭榜申请牵头企业限申请一项揭榜任务。
    (二)牵头申报单位应在我省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内承担该项目条件和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和央属企业集团在川纳税分公司。
    (三)申报单位(含联合体成员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来源有保障。
    (四)申报单位(含联合体成员单位)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无须相应机关出具证明文件,采取承诺制)。
    (五)项目建设总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技术攻关团队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揭榜流程
    (一)揭榜申报。牵头申报单位填报《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重点领域揭榜任务申报书》一式2份报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地方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并推荐上报,扩权县(市)推荐项目需同时报送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采取滚动征集方式,揭榜单位揭榜时间无具体限制性要求。
    (二)竞争立项。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建设方案进行论证评议。对行业覆盖面宽、优势单位不明确、存在多种技术路线可能的建设方案进行优化完善,通过与揭榜团队的进一步磋商,明确技术攻关路线和阶段性任务目标。原则上同一领域只选择一家揭榜单位。通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项目协议书。评审论证工作采取成熟一个,审核一个的方式,专家审核参照现有研发项目评审方式。
    (三)挂帅攻关。由揭榜创新联合体组建独立法人公司,完善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签订项目协议书,采取“公司制”独立开展研发攻关任务。揭榜团队负责人全权负责团队组建、细化攻关方案、经费支出等事项,紧扣产业实际需要,确保任务目标高质量按时完成。相关处(室)、专业机构根据任务书要求,采取实地勘察、仿真评测、应用环境检测等方式开展“里程碑”式阶段性考核评价。
    (四)验收评价。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照协议书任务要求,采取实地勘察、仿真评测、应用环境检测等方式对揭榜任务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揭榜攻关任务申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二)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
    (三)申报单位应科学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和阶段性工作成效。

    (联系电话: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86265731)

    附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重点领域揭榜任务申报书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3日

川经信技创函〔2021〕604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