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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启动2021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书面材料受理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及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启动2021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房山区启动2021年第四批(本年度最后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书面材料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日期:9月9日—9月15日,仅工作日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报送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绿地起航国际三期11号楼3层博雅厅
  二、申报要求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应报送《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材料。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企业自行留存一份材料备查。
  三、材料受理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后,携带如下材料报送到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秘书处(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缴材料)。(材料报送人员必须在申报公司人员花名册内,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报送人员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并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电子版)
  3.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洁  58460951
  电子邮箱:fsqgqx@163.com
  五、其他事项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办公室和房山区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代理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的收费性培训、代理等业务。
  特此通知。
  
  房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