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科技志愿服务工作成果,搭建集交流、展示、宣传、推介于一体的平台,扩大科技志愿服务影响力,中国科协、中央文明办定于今年九月份在浙江湖州联合举办首届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征集展评交流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业项目团队负责活动具体组织和宣传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社会团体、研究机构、企业单位等社会力量。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二、项目设置
(一)组织类项目
项目内容: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筹备、日常指导和监督管理。包括前期总体方案制定、各类资源统筹对接,活动中各环节运行保障、现场疫情防控,活动后持续宣传动员、典型案例梳理以及其他各项具体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活动举办地点定在浙江省湖州市。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组织相关展交活动经验,熟悉且能协调本区域内政策资源、场地资源和其他运行保障资源,能与各级科协、各政府部门密切配合,能与相关专家评委、各志愿者团队积极沟通,能与宣传承担单位通力协作,统筹各方力量,保障活动顺利举办。
2.活动为期3天,预计100人参加。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早谋划、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安全预案和疫情防控预案等。活动期间负责所有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做好报道、住宿、用餐、引导等全流程服务。
3. 组织30个项目团队进行现场路演答辩,并组织专家现场打分评审;策划组织1场科技志愿服务重点项目发布仪式;与宣传团队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做好活动现场直播、录像、拍摄等工作;协调场地和展位,配合宣传团队做好展位布置、会场布置等具体事宜。
4.根据国内最新疫情形势做好现场疫情防控,制定活动预案,配备专业医疗团队。引导相关人员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规定,报到时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每日做好体温检测和消毒工作,具备出现异常情况迅速反应、及时处理的能力。
5.活动结束后做好项目成果应用。将参与此次活动的所有项目进行梳理、汇编、总结,形成科技志愿服务典型案例集,及时提交项目实施情况书面总结报告等相关文字材料。
经费额度:60万元,共支持1个单位
项目周期:2021年8-9月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熟悉科技志愿服务工作和基层科普工作,在活动举办地区有开展类似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良好基础,具备组织协调能力和资源统筹能力,能提供项目实施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二)宣传类项目
项目内容:负责活动周期内全方位、全流程、立体化、多渠道宣传。与主流媒体和地方媒体合作,对活动情况及成果进行全程宣传报道,营造整体活动声势,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扩大科技志愿服务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形成广泛开展科技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具体要求如下:
1.制定全流程、多形式、立体化、广角度、多渠道的宣传方案。充分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结合的手段,统筹线上线下两种资源,前期积极开展活动预热,中期做好活动直播和报道,后期及时总结宣传。
2.策划制作两部画面精美、生动形象、感染力强的宣传片。分别为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工作宣传片和首届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征集展评交流活动回顾宣传片。每部时长不少于5分钟。
3.做好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文化展示工作。项目承担单位需设计、制作、搭建1个科技志愿服务文化展示区,展位面积约36㎡(6m∗6m),要求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富有创意。设计制作活动相关背景板、海报、易拉宝等约30个,设计制作科技志愿服务文化宣传品若干(不限于宣传册、服饰、手提袋、杯子等)。
4.做好路演项目、重点项目及整个活动前期宣传展示工作。为进入现场路演答辩的所有项目及整个活动分别设计、制作前期H5宣传页不少于30份,突出各自特点展示科技志愿服务风采。
5.配合组织团队重点做好活动现场直播报道。策划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和地方媒体发布活动相关通稿;利用百度、微博、腾讯、抖音、快手等平台及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对活动现场进行全方位直播;录制拍摄整个活动全流程视频。要求活动周期内发布相关稿件不少于5篇,传播影响人次不少于100万;各直播平台总观看人次不少于500万。
经费额度:48万元,共支持1个单位
项目周期:2021年8-9月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了解志愿服务工作和科技科普工作,拥有类似展示交流活动宣传经验,与主流媒体和地方媒体已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机制,可提供相对广泛地宣传渠道,能提供项目实施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自愿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相关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
(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申报书Word版以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并将纸质版邮寄至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
(三)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官网、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官网、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公布。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预算不可列支管理费。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
3.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事项上报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 李雅
联系电话: 010-62379323
电子邮箱:jicengfuwuchu@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6层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x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