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建局、自规局、政数局,汉阳区建设局、东湖高新区规划局、武汉经开区住建局:
城市信息模型作为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基础平台,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住建部、工信部和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住建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和《湖北省数字住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按照试点先行、以用促建、急用先建的原则,经研究,确定在武汉市汉阳区、东湖高新区和武汉经开区开展我省城市信息模型(以下简称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试点区域CIM平台建设,按照《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2021年修订版)建设CIM基础平台,并依照《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燃气安全监管、地下设施普查、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监管、城市体检和智慧工地等各项CIM+应用的部署和实施。
试点工作自2021年至2023年,分3个年度完成。
2021年,完成试点区域CIM平台建设顶层设计,启动CIM基础平台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结合城镇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专项清查、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普查等工作,开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地下设施普查。
2022年,完成CIM基础平台建设。基于CIM基础平台部署CIM+应用,启动各项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现市县CIM平台与省级CIM平台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2023年,试点区域CIM平台基本建成,为智慧城市和数字住建有效提供三维数字底座支撑,赋能“数字建设、数字城管、数字住房、数字建造”,为全省CIM平台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试点工作任务
(一)编制CIM平台建设技术方案
参照《试点区域CIM平台建设技术指南》(见附件),研究制定本区域CIM平台建设技术方案。
(二)建立CIM基础平台
按照“先基础、后应用”为次序,依据《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2021年修订版)等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整合各类基础数据,开发数据服务能力,加强安全运维,形成区域CIM基础平台。
(三)积极推进CIM+应用
根据当地智慧城市已有成果和优势条件,结合城市治理工作需要,有序开发CIM+应用。重点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燃气安全监管、地下设施普查、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监管、城市体检和智慧工地等CIM+应用。
三、试点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管理协调机制
在试点区域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CIM平台建设管理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及配合部门,理清责任,明确任务,加强绩效考核,形成有效可行的CIM平台建设、运行、管理、考核、运营制度。
(二)强化队伍建设,充实试点建设力量
要充分利用高校、科研机构、大型国企以及社会组织,创新工作方式,加强自身专业队伍建设,组建CIM平台专家顾问团队,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
(三)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
要充分发挥CIM平台为经济社会服务的作用,以适当的引导资金搭建CIM基础平台,吸引社会资金参与CIM+应用系统建设、运营,通过递进式发展,成为新型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试点区域根据上述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试点工作方案,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省住建厅网信办(设在厅标科处)。
联系人:陈浩泉,027-68873063
附件:试点区域CIM平台建设技术指南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