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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信部联产业〔2019〕218号),积极发挥工业设计的创新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建设,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力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将组织开展第二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符合《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重视工业设计发展,具备良好的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二)认定程序。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应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组织申报工作,并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审核后报我厅。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择优确定第二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并发文公布。

(三)报送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需根据《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3)认真准备材料,并加封面、目录。申报材料应符合《办法》要求,按单位主体单独装订,一式四份并随附电子版报送。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初审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严格遴选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按时报送。请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于2021年 9月17日前将上报文件及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我厅(产业政策处)。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产业政策处  魏 巍

              陕西省工业设计发展中心  初建杰

联系电话:029-88494457  15332449112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航空楼B座311室

 

      附件:1.陕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工业设计中心)

               3.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