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征集丰台区2021年度市科技成果转化、建设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平台建设方向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科委启动2021年度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平台建设方向)相关工作的要求,为加强我区专业化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现向我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征集2021年度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平台建设方向),项目期原则上为1年,相关要求如下:
一、 支持方向与申条件
重点支持丰台区围绕主导产业,建设市场化、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以平台为载体,聚拢高校院所优质资源,提升成果承载能力,加速产业集聚发展。
平台需满足以下条件:
1.重点支持主导高精尖产业中,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平台。
2.与在京高校院所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有引进、承接科技成果的能力和渠道,能够提供公共研发、概念验证、工业设计、中试熟化、规模化试生产等研发服务和生产性服务,单纯提供测试检验的平台不予支持;
3.按照市场化运营,运营主体为企业,运行机制健全,资金来源稳定,平台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自筹建设资金与申请的市级支持资金额度比例不低于2:1;
4.拥有独立的物理空间,面积不低于1000平米,具备专业化设施、仪器设备,专业型人才团队等;
5.新建平台,要求建设目标、资金来源明确,建设方案科学可行;在建平台,要求稳定运营,并具有一定工作绩效。
6.对于已承担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平台建设方向)任务且在执行期内的单位,不在此次支持范围。
二、申报材料
1.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专项申报书(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平台建设方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单位简介、项目立项批复、相关资质、相关制度、投融资证明、设备购置证明、服务能力说明、获奖情况等。
3. 企业在自筹资金、平台建设目标、相关技术权属、接受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项目简介200字以内,须明确市级财政科技经费匹配资金额度。
三、材料受理
1.报送时间与方式
报送时间:即日起至8月5日
报送方式:申报材料1-3扫描成PDF文件后及申报材料4word版发送至ftkxjgxk@mail.bjft.gov.cn,并准备纸质胶装盖章签字版材料一式三份留存备用。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颖 联系电话:83656383
附件: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专项申报书(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平台建设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