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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以及苏州工业园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培育打造一批示范应用典型案例,提升园区智能制造整体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拟组织开展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工作:

   一、按照自愿原则,请企业认真对照苏州工业园区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请参阅附件1),填报园区示范智能车间申请表,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出具信用承诺书,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拟申报的车间须已建成并投产使用,原则上一家企业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园区示范智能车间,已获评省、市级智能制造示范荣誉的车间不再重复申报。

      二、苏州工业园区经发委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现场核查,遴选评定出一批智能制造基础好、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车间作为区级示范智能车间,获评车间将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1〕3号)条款,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最高10万元奖补,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工业转型升级相关专项资金和相关荣誉。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8月30日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 “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线下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21年8月30日

       所有纸质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二份(附件2、附件3、附件4)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市场大厦2楼)。

:申报2021年苏州市智能车间的企业也可申报,最终评选结果会根据苏州市示范智能车间评选结果予以去重调整。

        纸质材料中必须从园区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