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页 > 地方资金项目 >

北京:关于申报西城区2020年生活性服务业 发展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大力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行动相关政策,根据《西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城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西财经一〔2018〕479号),促进蔬菜零售、便利店、早餐、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满足市民多样性、便利性生活需求,提升本区生活性服务业品质,结合全区生活性服务业重点工作任务,经研究,现将申报2020年度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方向

资金主要支持商务发展领域内符合区、街生活性服务业整体规划,符合便利化、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集约化和智能化的项目;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保障民生,推动商业便民利民发展的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政策的典型示范类、连锁类项目。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项目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支持。(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主要包括:

(一)百姓生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按照《西城区百姓生活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要求的社区便民商业服务综合体建设,商业服务业态齐全、功能齐备的集约型一站式的百姓生活服务中心新建与规范提升项目、持续经营服务奖励项目。

(二)社区便民商业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包括蔬菜零售(含社区便民菜店、生鲜超市、社区菜市场、重要农产品零售网点)、便利店、便民早餐、洗衣洗染、家政服务、便民理发以及多种业态集合的小型便民服务网点等便利化、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集约化和智能化便民服务网点新建、规范提升与租金补助项目。

(三)延伸社区便民服务项目

支持大型商业转型社区型购物中心,延伸社区便民服务项目,能够将为社区提供购物、餐饮、便民服务、文化休闲等综合服务。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能够独立核算的组织),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符合西城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建设支持范围的经营或建设主体。

(三)申报单位依法经营,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项目需取得所在街道认可的证明。申报项目应能够按申报计划实施。项目建成后,应在西城行政区域内运营服务。

(五)为避免重复支持,对于已获得或确定将获得其他部门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含项目可行性报告、已发生费用申报表)

(二)生活性服务业项目街道意见表;(见附件2)

(三)2020年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建设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

(四)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见附件4)

(五)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并加盖公章);

(六)项目申报单位近两年财务报表,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

(七)相关已发生费用合法凭证及财务支撑资料复印件。对应已发生费用明细表内容中各项内容投资的有关证明性材料(如合同、设备购置内容须提供设备购置清单(清单内包含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信息)、发票、银行支出凭证等,申报持续经营奖励项目,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银行转账凭证及发票),按明细科目顺序进行排列,并标明页码;

(八)升级改造类项目需提供改造前后的对比资料(如照片等);

(九)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各申报指南中有明确材料要求的还应一并提供。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项目申报流程

凡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符合西城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原则和支持范围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均可申报,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择优扶持。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各项目申报指南标准向西城区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区商务局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汇总后按照申报项目的轻重缓急及本年度确定的支持重点,确定可参加评审(评估评价)的项目。

(二)由西城区商务局委托专业机构对拟支持项目开展评审(评估评价),并形成评审(评估评价)结果。

(三)由西城区商务局根据评审(评估评价)结果研究确定支持项目及支持金额,根据项目进度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四)由西城区商务局、西城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跟踪。

五、申报时限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便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全年申报项目,在年度预算额度内,将根据申报项目内容择优予以支持,或纳入项目储备库。(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7)。

六、支持方式

采取项目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金额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

七、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合规,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并向区商务局做出书面承诺。

(二)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当年直至永久申报资格,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服务期限并纳入西城区生活性服务业评估评价体系。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后期的相关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积极参与市场保供服务民生工作。

(四)项目采取第三方评审方式进行,项目投资审减超过20%的企业将取消补贴资格。

(五)对同时搭载两种及以上符合支持方向的基本便民服务功能的新建直营网点,申报主体应自行选择其中一种主要服务功能作为主营业务进行申报。

(六)项目单位及其各相关主管部门应接照规定程序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对已支持项目的后续建立自查制度,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效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联系人:丁宁、戚秀艳、李尧

咨询电话:83509369、83509365

西城区商务局对本通知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 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 西城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建设项目街道意见.docx

 

附件3 西城区2020年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建设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5 西城区2020年百姓生活服务中心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6 西城区2020年新建和规范提升基本便民商业网点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7 西城区2020年度延伸社区便民服务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8 西城区2020年新建“第三空间”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