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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协:关于申报2021年“智爱妈妈行动”有关项目的通知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智爱妈妈行动”科技志愿服务深入开展,助力提升农村妇女科学素质,引领广大农村妇女为乡村振兴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将组织实施2021年“智爱妈妈行动”有关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工作,在科技工作者中具有广泛号召力,与科普机构有广泛联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科普部有关项目的。

二、项目设置

(一)“智爱妈妈行动”科技志愿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项目承担单位联合各自领域、行业内的其他有关单位共同提供“智爱妈妈行动”科技志愿服务,共同开展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提升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联合10个相关院校、协会及有关单位共同开展提升农村妇女科学素质相关工作;2.提炼60条以上该领域农村妇女应重点关注、了解的科普知识,通过有关渠道广泛传播,传播辐射超过60万人次;3.组织本领域专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至少20次讲座、培训或对接指导至少20个农村妇女科技致富项目,辐射受益人次超过10万人次;4.挖掘10个农村妇女“巾帼蝶变”先进典型,妇女先进典型以视频方式讲述自己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参与村级事务等方面的故事;5.组织超过1000名家在农村的大学生志愿者面向家乡农村妇女建立50人以上科技志愿服务微信群,传播相关科普知识,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5万人;6.做好大学生志愿者在寒假回乡期间开展“智爱妈妈”科技志愿服务回乡行活动的相关筹备工作,于寒假期间组织500名家在农村的大学生志愿者开展“智爱妈妈”科技志愿服务回乡行活动,受益人次不少于5万人次。

经费额度:125万元(共5项,每项支持25万元)

项目周期:2021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提升工作,具备相关科普项目组织协调、实施和管理经验。

(二)大学生志愿者“智爱妈妈”科技志愿服务线上培训暨“智爱妈妈”科普资源发布活动

项目内容:策划并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者“智爱妈妈”科技志愿服务线上培训暨“智爱妈妈”科普资源发布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策划并组织实施线上培训暨发布活动1次,活动场地网络等设备设施条件较好,确保活动各环节顺畅进行;2.聘请相关专家,对承担“智爱妈妈行动”科技志愿服务项目的有关单位及其遴选出的大学生科技志愿者进行科技志愿服务线上培训,线上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3.对 “智爱妈妈行动”科技志愿服务项目提炼的相关领域的农村妇女应重点关注、了解的科普知识进行编辑加工,活动现场对部分内容进行重点发布;4.邀请有关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扩大“智爱妈妈行动”品牌影响力。

经费额度:10万元

项目周期:2021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线上科技志愿服务或科普相关培训及大型活动组织实施经验丰富。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

2.根据当地农村妇女提高科学素质的现实需求,结合农村妇女科学素质现状和科学普及工作的实际情况,统筹当地科技志愿服务资源,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3.总结材料要突出实施成效,图文结合,格式规范,有案例、有数据。

(二)申报期限

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请于2021年7月30日前报送至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纸质文本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项目评审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评审,按照评审结果确定项目及资金额度。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网站公布。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3.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中国科协农技中心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中国科协农技中心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普项目处

联 系 人:肖懿轩

联系电话:010-65006559

电子信箱:jckpxm@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7层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x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