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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服务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杨凌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财政局,韩城市工信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陕发〔2018〕23号),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547号)和《陕西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施办法》(陕财办资〔2018〕200号)精神,决定支持各市区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业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现就做好我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方式

(一)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开展。按照增量业务和绩效评价两种方式,给予融资担保机构奖励。

(二)支持信用服务平台开展信用服务。按照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数量、开展信用评价及监测,给予推动政银企信用信息共享的信用服务机构进行业务补助。

(三)鼓励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重点支持在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总部(以下简称“双创板”)挂牌的省内企业,给予单户奖励2万元,实现融资的奖励5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在陕西省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照章纳税。

(一)融资担保项目

申报单位须为2017年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业务信息的省内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补贴和保费补贴由各市组织申报、计算,将奖补结果按要求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备案。增量业务奖励和绩效评价奖励需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业务降费奖补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2.融资担保项目申报表(附件1);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4.2016年、2017年单笔1000万元以下担保业务明细表及汇总表(附件2、附件3),加盖银行公章。

5.申报单位申请报告。包括本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开展成效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等,如实反映当年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额、担保户数、与银行合作户数及授信额度、风险分担、代偿率、年化担保费率,以及在“支农支小”中创新担保业务模式的典型案例等;

6.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信用服务平台项目

申报单位须在2018年1月1日前已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业务,定期接受人行西安分行检查,提供以下资料:

1.信用服务平台项目申请表(附件4);

2.信用评价统计信息表(附件5),线上填报须上传服务合同扫描件;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

5.服务场地购买或租赁合同;

6.申报单位2017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8年度会计报表;

7.申报单位申请报告。服务能力(包括人员结构、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相关业务系统、知识产权、项目案例、服务费用等构成及收支情况);服务绩效(包括建立全省企业在线基础信用信息档案数量、开展目标企业信用信息动态监测分析、查询企业信息有效数据以及帮助企业获得融资的户数及金额等)。

8.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双创板”奖励项目

申报单位是通过双创板(陕西)区域中心推荐至总部挂牌的省内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省级中小企业“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补助资金申报表及汇总表(附件6、附件7);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

3.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报价函;

4.已融资的企业还需提供募集资金方案、增资协议、挂牌后第一次工商变更证明文件、投资方打款投资凭证。

三、申报指标分配

(一)融资担保项目:增量业务奖励各市区组织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申报;绩效评价奖励由地市推荐,西安市5个,咸阳市2个,其他地市各1个。

(二)信用服务平台项目:符合条件的申报。

(三)“双创板”奖励项目:符合条件的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市县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完善和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及推荐程序,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对项目资料真实性负责。各市要对担保项目严格审核,采取向相关银行发函等方式逐笔审核贷款数据,对项目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经县区两部门审核后,报所属市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市区两部门按照分配指标将审核后项目推荐至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

(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双网申报方式,项目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项目单位登陆“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smeshx.gov.cn)、“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xmk.sf.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有关表格作为纸质资料(须与电子文档资料一致)。

(四)市县要加强项目申报全过程监督,对以虚报、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请于2019年3月5日前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上报2019年省级专项资金融资服务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请报告、汇总表(附件3、附件5、附件7)及项目纸质资料(一式3份,其中省财政厅1份),并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项目库管理系统”上报项目电子文档资料,超指标和逾期申报均不予受理。

咨询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融资服务处 电话:(029)63916837/36

省财政厅资产处 电话:(029)87611454

中国中小企业陕西网 电话:(029)85200319

附件:1.融资担保项目申请表

2.2016年和2017年新增小微企业担保(再担保)业务协作银行确认表

3.担保(再担保)机构增量业务汇总表

4.信用服务平台项目申请表

5.信用评价统计信息汇总表

6.省级中小企业“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奖励资金申报表

7.省级中小企业“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奖励资金挂牌奖励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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