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印发《天津市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开展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的通知》要求,为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实际,我们制定了《天津市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具体组织落实工作。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天津市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开展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的通知》要求,确保我市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要求,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坚持绿色发展新理念,以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为目标,聚焦玉米、水稻两大粮食作物,聚焦重点区域,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域,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通过集成组装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可持续种植技术,打造点面结合的一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典型样板,示范带动粮食大面积均衡增产增效,为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发挥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我市种植业生产转型升级。
二、任务目标
打造3个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区和3个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安排中央财政资金915万元,其中3个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区每个项目区安排资金255万元,3个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每个项目安排资金50万元。
1.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区。3个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区(2个玉米,1个水稻),以整个行政区为单元推进实施,每个区以一种主栽粮食作物为主,建设面积不低于20万亩,在实施区内集成推广应用1套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实施区平均单产水平高于周边区域平均水平10%以上、节本增效10%以上,推进控水减肥减药,实施区化肥农药利用率明显高于非实施区。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区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应用,着力提高单产提升品质,坚持绿色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行社会化服务,加强示范带动作用,形成适合本区域的可复制易推广的技术模式,推动全区生产方式变革,促进粮食作物稳产高产、节本增效和提质增效。
2.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3个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3个水稻),以打造高标准展示样板为目的,建设面积不低于1万亩,结合小站稻产业振兴,在推行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的同时,延长产业链和价值链,推进种植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突出良种繁育、产业融合、高端技术设备应用、观摩示范平台等亮点,打造小站稻新品种“孵化车间”、产业链“中试车间”和高科技“展示车间”,提高小站稻生产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三、实施主体及主要实施内容
按照区级和市有关单位自主自愿申报、市级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结合我市种植业发展实际,在区级和市有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确定蓟州、宝坻和武清3个区承担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区项目,确定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天津农垦小站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天津技术服务中心3个单位承担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如下:
1.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区。蓟州区玉米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区项目,创建面积20万亩,地点主要为别山、上仓、下仓、杨津庄、东施古、下窝头、侯家营等玉米主产乡镇,主要通过选用优新品种,示范推广科学减量施肥和现代植保防控减量用药模式,开展现场观摩、专家巡回指导等活动,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宝坻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区项目,创建面积25万亩,地点主要为八门城、黄庄、大钟庄、林亭口、尔王庄等水稻主产镇,主要通过应用优质高端小站稻品种,推广小站稻控水减肥减药和标准化生产技术,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培训与指导,实现项目预期目标;武清区玉米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区项目,创建面积20万亩,地点主要为崔黄口、大良、河北屯、下伍旗、大碱厂、南蔡村、曹子里、大孟庄等玉米主产乡镇,主要通过筛选优质高产高抗品种,示范应用玉米绿色高质高效配套技术,打造玉米绿色高质高效生产典型,开展大田观摩等活动,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2.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承担小站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项目,创建面积1万亩,主要通过推行小站稻良种繁育绿色高质高效种植技术,推进优质小站稻品种制繁种生产,保障优质小站稻种源,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天津农垦小站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小站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项目,创建面积2.5万亩,主要通过打造全产业链小站稻生产模式,全面实施绿色种植规程,利用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区域小站稻产业发展,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天津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小站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项目,创建面积2万亩,主要通过利用农业信息化技术打造现代农业智慧农场,推行小站稻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构建“产+销+品牌”一体化体系,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级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工作组,市农业农村委主任为组长,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种植业管理处,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具体工作落实。成立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相关科研院所组成市级专家指导组。承担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任务的区和单位要成立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围绕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统筹协调抓好落实。
2.强化项目落实。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各项目实施主体按要求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各项目实施主体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并按时按量保质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完成。如中间需要调整实施内容,需要报市农业农村委进行审批。项目实施主体要设立产量指标,在作物成熟期组织专家进行测产验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高产竞赛、推介高产典型等相关工作。
3.强化资金使用。项目资金重点用于统一供种、统一农资、统一管理等物化补助,耕种管收、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补助,以及组织科研院校专家开展优质品种推广、新技术集成组装、瓶颈技术攻关、测产验收等技术指导服务补助,但本项目资金不得与其他项目资金在同一使用方向重复投入。
4.强化指导服务。市级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专家指导组,要加大对项目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力度,做好技术保障。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通过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测产验收等,提高创建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促进产销对接。
5.强化项目监管。实施主体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严格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全部支出后开展项目资金审计。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相关文件、资料等归档立卷,以备查阅。树立示范标牌,便于宣传展示和监督检查。利用媒体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实施主体形成自评报告并报市农业农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