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治区农牧业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8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自治区农牧业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及业绩成果要求
1、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农机、水产)的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仍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114号)文件执行。
2、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学历、资历、专业理论水平、工作业绩成果要求按照《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农(人)字第52号)文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要求,已取得相关考试成绩单的,可在申报材料是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三)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关于做好全区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2021〕53号)执行。
(四)论文要求
农业科研系列继续设置论文条件,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农业技术系列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在苏木乡镇农牧业机构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一篇能反映本人工作情况的专业技术总结,包含工作量,专业技术取得的成果,做出的贡献以及社会和同行的认可程度。
(五)破格申报要求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本系列正高级职称,由评委会对其工作业绩、能力和成果进行评价: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2. 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由评委会对其工作业绩、能力和成果进行评价:
(1)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两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
(2)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
(3)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4)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企事业单位,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
4、上述通过破格申报条件取得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二、材料要求
(一)网上注册填报信息
申报人员必须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在职称业务办理栏目点击击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入口,下载带有二维码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要明确填写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参评条件,是否同意参评及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等情况。
(二)申报材料必须装订成册
申报人员应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见附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15份)以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和所附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单位审核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单独胶装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申报人无需提交学历认证、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无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申报的附件除审验卡外均为复印件,材料上报后一律不予清退,请自行备份。
(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
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需有附件材料佐证。
(四)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
完善诚信承诺机制,申报人员申报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
三、其他事项
1.高技能人才职称申报。高技能人才在符合相应农机、水产、农业专业职称申报学历、业绩成果等要求的基础上,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助理农艺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农艺师);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职称。
2.转系列评审。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具备评审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资历等相应要求,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其他未列事项及要求统一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81号)文件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6652201
联 系 人:刘艳梅
附件: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附后)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1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使用A3纸,一式15份);
3.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聘用备案表;
5.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
6.公示书面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7.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学科)论文、论著、译著、学术研究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10.有关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等);
11.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