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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省国合基地)作用,对接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对外开放水平,根据《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厅将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本年度申报认定的省国合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际创新园四种类型。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均可进行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对照《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认定要求,确定申报类型,在线填写《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及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围绕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全省“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部署的重点任务,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能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有力支撑引领我省实现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的联合研究平台。

(二)承接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发挥陕西科技优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创新机构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的战略先导平台。

(三)具有明确合作发展目标,能吸引国际一流人才和机构与我省开展合作交流,并在对外人才交流与培养、技术输出、引进消化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的人文交流平台。

(四)由具备较强研发实力的企业和科研院所建设,已与国外创新机构建立了良好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取得合作成效的技术转移平台。

三、申报认定程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一)各申报单位限推荐申报基地1个,并提供书面推荐函。

(二)各申报单位统一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s://ywgl.sstrc.com/egrantweb/)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完成填报后,需将导出的申报书连同实施方案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随本单位推荐函报送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初审,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议,必要时组织开展实地考察。

(四)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和实地考察情况,提出认定建议意见,经省科技厅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文认定为省国合基地。

四、申报要求

省国合基地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6月7日9时至7月9日17时,超过期限将关闭系统不予受理。请各申报单位按时完成申报材料网上填报,于2021年7月21日前将推荐函(一式一份)及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书、实施方案,一式五份)报送陕西省科技交流中心(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联盟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陕西省科技交流中心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99号省情报院内4号楼3楼302室。

省交流中心联系人:徐轶玮、张丹,电话:029-85561264

省科技厅合作处:王莹,029-81294887

 

附件: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