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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关于2021年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等领域科学研究的野外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22年拟在我省遴选建设若干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原则上依托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建设

二、领域重点

(一)生安全

高黎贡山等生态安全跨境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典型流域生态安全新型环境污染物生态安全评估等领域布局,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二)特色生态系统

高原湖泊生物多样性及生态保护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功能提升等领域布局,突出石漠化等典型生态系统治理与保护,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提供科技支撑

(三)优势特色动植物自然资源

特有珍稀濒危物种及极小种群物种,蜂猴、长臂猿、白尾梢虹雉等野生动物,观赏、药用植物,藻类、菌类等领域建设布局,加快云南优势特色动植物自然资源利用,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拟建数量

上述3个方向领域,2022年择优布局建设5个左右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其中生态安全和特色生态系统领域各拟建2个左右,优势特色动植物自然资源拟建1个

、申报条件

申报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我省科技发展规划,遵循自然环境分异规律,具有典型区域或领域代表性;

(二)不受理与已建设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研究方向重复的建设申请;

)具备满足观测需求的实验场地,有较为完善的观测实验基础设施,观测实验场地、基础设施用地应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具有未来3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明;

)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已正常运行3年以上,并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在本领域具有自身特色和较大影响,有能力承担省级及以上层次的科研任务;

)具有结构合理的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高效的运行机制及风清气正的科学研究氛围;

)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前提下,承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仪器设备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为社会和科研提供共享服务;

)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能够保障人、财、物等相关支撑条件。

、申报时间及系统地址

2021年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实行网上统一申报、推荐。申报系统地址: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116.52.249.142)。本通知印发公布即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7128:00时,逾期不再受理。

新申报单位及人员系统注册流程详见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用户使用手册”。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4001616289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单祖碧,0871-63140941;

省科学技术院高新技术中心  魏恒太0871-68051159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