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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赣江新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1〕9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我厅将组织开展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推荐和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二)申请类别。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择一申请(见附件1)。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三)重点产品领域。对工信部列出的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见附件2)的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优先予以推荐。
    (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做好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复核工作
各地要及时组织第三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冠军产品企业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附件3),参加复核评估。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达不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70%以上的,可申请复核相应产品为单项冠军产品。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dgb.cfie.org.cn)统一申报,申报企业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纸质申报资料提交至所在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经发局,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一致。
    (二)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经发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各地推荐基础上,作进一步审核后向工信部推荐不超过10家企业申报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前三批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满足申请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不占我省推荐名额。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地抓紧统筹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要重点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把关。此项工作开展中,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材料要求。不要求企业提供各类证明材料,企业按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请各地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推荐汇总表、推荐企业材料以及复核企业材料(一式四份,另附Word或WPS电子文本U盘),邮寄至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11号、12号窗口。
    联系人及电话: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窗口  0791-88901526、88901527;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殷超  0791-88916356。
   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1000号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11号、12号窗口。
 
          4.推荐汇总表
          附件4.zip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