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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医药健康与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融合新兴业态等领域发展,加快北京地区医药健康领域人工智能产品研发和应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启动“AI+健康协同创新培育”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公开征集工作。

一、支持方向

1、人工智能辅助诊疗产品研发:面向北京医药健康人工智能企业,支持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疗产品研发。聚焦临床应用需求,开展基于人工智能的辅助诊疗产品研发,推动相关疾病领域数据采集的标准化与规范化,预期三年内可形成辅助诊疗软件产品,并以在京注册的法人企业为申报主体获得NMPA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受理通知。

2、人工智能医疗产品卫生经济学评估:针对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我市已获批的冠脉血流储备分数计算软件(国械注准20203210035)、冠脉CT造影图像血管狭窄辅助分诊软件(国械注准20203210844)、肺结节CT影像辅助检测软件(国械注准20203210839)、肺炎CT影像辅助分诊与评估软件(国械注准20213210210)、骨折X射线图像辅助检测软件(国械注准20213210308)等5个产品开展卫生经济学评估工作(产品信息见附件1),为推动产品服务定价和纳入医保提供依据。

二、申报要求

(一)人工智能辅助诊疗产品研发

1.核心技术或算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的辅助诊疗软件产品具有明显的技术先进性和竞争力,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

2.申报产品具有较大的临床应用价值和意义,与现有临床诊疗技术相比,可优化医生工作流程,改善患者就诊体验以及提高疾病诊疗效率等,市场上同类产品较少或缺失,或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临床优势。

3.研究团队具有足够的数据积累、较强的计算能力和结构合理的专业团队,具备开展相关AI诊断产品研发的基本条件和足够的高质量数据集,既往已有自主研发的AI软件在医疗机构临床试用。

4.申报主体为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工智能企业,末次融资估值达到3亿人民币以上(需提供相关材料),需与在京医疗机构联合申报,与医疗机构已形成良好的合作基础,配套经费与科技经费比例不低于1:1。

5.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及申报人需符合《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申报单位及课题负责人目前在北京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系统中综合信用等级为B级(含)以上。

(2)每个申报单位限申请1项课题,作为承担单位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不超过1项,课题负责人作为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超过1项(含1项),参加人员(含负责人)不超过2项(含2项)。

(二)人工智能医疗产品卫生经济学评估

1.申报主体为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及企事业单位。

2.研究团队结构合理,具有医疗器械卫生经济学评价经验,承担过医保、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卫生经济学评价咨询工作,获得过相关领域省部级项目资助。

3.申报单位自主选择1-2个获批产品开展卫生经济学评估。

4.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及申报人需符合《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申报单位及课题负责人目前在北京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系统中综合信用等级为B级(含)以上。

(2)每个申报单位限申请1项课题,课题负责人作为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超过1项(含1项),参加人员(含负责人)不超过2项(含2项)。

三、申报方式

1.申报人填写《专项课题情况简表》(见附件2)、《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见附件3)和《单位申报表》(见附件4),将上述附件的电子版及盖有申报单位公章并扫描成PDF文件的附件3和附件4统一命名为“XXX单位AI+健康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swyy@kw.beijing.gov.cn。

2.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17:00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颖颖;62896868-862。

附件:

1.获批产品信息表.docx

2.专项课题情况简表.xlsx

3.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doc

4.单位申报表.xlsx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