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征集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库委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旅游文体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评委选拔程序,扩大评委选拔范围,优化评委库结构,提高入库委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2〕115号)《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征集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影响力较大、社会认可度较高;
(三)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五)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积极参加评审工作;
(六)获得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正高级职称2年及以上;高校、党校、科研院所从事艺术(含编剧、导演、作曲、指挥、演员、演奏员、舞台美术设计、艺术管理、美术创作、文学创作、舞台技术、艺术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等)、图书资料(含图书资料、文献、古籍保护等)、文物博物(含历史、考古、博物馆等)专业或相近专业教学(研究)的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2年及以上。编剧、作曲、指挥、文学创作等紧缺专业取得正高任职资格时间可适当放宽。
(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作为入库对象。
二、有关事项
(一)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委员人选,经个人自愿申请并认真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入库委员推荐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加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报所在单位批准并加盖公章。
(二)将《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入库委员推荐表》、《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汇总表》(见附件2)、《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主任委员汇总表》(附件3)及推荐入库委员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于2021年4月30日前分别报送省文旅厅人事处和省人社厅事业处,同时将《福建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库人员汇总表》、《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主任委员汇总表》通过电子邮件发至fjswhtrsc@163.com。
以上相关表格可从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ht.fujian.gov.cn/“公告”栏下载。
(三)已推荐为我省艺术、图书资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的委员,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但工作单位和职务、办公电话和手机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可以重新申报。文物博物系列已入库委员请参照《关于福建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旅职改〔2020〕13号)所列专业重新推荐申报。
省文旅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591-87118159;联系人:邹峰瑜;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2409办公室,邮编:350005;
省人社厅事业处 联系电话:0591-87857057;联系人:林芊;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 省政府大院8号楼515办公室。
附件:1.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入库委员推荐表
2.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汇总表
3.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库入库主任委员汇总表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