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页 > 地方资金项目 >

江苏: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院士工作站和院士企业研究院新建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院士工作站和院士企业研究院新建工作的函(苏科机函〔2021〕35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院士工作站和院士企业研究院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院士工作站。符合省级院士工作站定位及《关于支持两院院士在企业和高校交叉建设院士工作站的通知》(苏科条发〔2018〕328号)规定的立项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我市企业和院所。

  2、院士企业研究院。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申请建设院士企业研究院:目前建有省级及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与不少于2名院士签订有效合作协议,且研究方向明确、有实质性的任务内容;企业研究院研发场所相对集中,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建设期新增投入不低于15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等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申报单位的合作院士须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等文件要求。

三、申报流程

 5月7日17:00前访问园区企服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陆--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2021年省级院士工作站和院士企业研究院新建项目征集”,下载模板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上传申报材料(封面、项目申报书和相关附件)、合作协议和院士确认书。

  5月8日17:00前待系统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按封面、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打印,一式四份,盖章),连同合作协议、院士确认书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67068000

  杨思洁67068064

  姚 飞67068017

  沈志刚  67068012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刘 娟66681655

  邹和成 66681681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

  65246055

  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

  65240990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