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组建全省水利档案专家库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水利档案工作者:
为深入贯彻“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切实加强水利档案监管,提升水利档案工作专业化水平,强化水利档案人才支撑,我厅决定在全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水利工程档案、水利文书档案、水利档案信息化专家,组建省级水利档案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水利档案专家服务等工作。
(二)工作业绩突出,在水利档案领域发挥骨干作用明显,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学术研究能力,熟练掌握并能正确运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和水利文书、水利档案信息化等档案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三)从事工程项目档案、文书档案或档案教学研究10年以上并具有档案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相当专业水平,专业技术能力突出者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或档案相关专业学历。
(五)符合(一)至(四)条件,具有水利工程档案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水利档案专家入库申报表》一式2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件、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各一份。
(三)一寸蓝底彩色免冠近照1张。
(四)申报表中所列举的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复印件各1份,论文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各1份。所列举著作及论文需有代表性,著作不超过2部,论文不超过3篇。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四川省水利档案专家入库申报表》。
(二)符合条件的个人自愿申报。
(三)水利厅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拟定入选专家库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面向社会公开。省、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从专家库中选择专家承担相应档案服务工作。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二)请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属有关单位积极宣传发动,鼓励符合申报条件、身体健康、热爱水利档案事业的专家参与水利档案工作。
(三)申请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报、瞒报、造假行为,一经查实不予纳入,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申请人4月30日前将汇总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格式为WORD或WPS)当面递交或者邮寄至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69号319、322办公室)
联 系 人: 刘桃、万爽
联系方式:(028)86939763、86932930
电子邮箱:scslt@sina.com
附件:四川省水利档案专家入库申报表
四川省水利厅
2021 年4月12日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