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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8〕316号)要求,经部组织专家论证、公示,并商申报单位对部分工程中心名称进行了调整。现将自然资源部地质环境监测等18家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依托单位依据《国土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国土资厅发〔2017〕46号)和专家论证意见,尽快完善《建设方案》报主管单位备案,并加快组织开展工程中心建设工作。建设期以本通知日期起算。建设期间部将组织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请各主管单位、依托单位结合贯彻落实《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效能的实施意见>》(自然资党发〔2018〕31号)和《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激励科技创新人才的若干措施》(自然资党发〔2019〕2 号),加快建立成果转化机制、激励机制等具体措施,将工程中心打造成为自然资源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9年2月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