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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征集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按照工信部《关于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报规范条件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及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4。申报企业应为在北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在北京市有相关设备生产。

2.请申报企业于5月1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材料进行初审后向工信部进行推荐。

3.加强已公告企业的动态管理。本市已公告企业需填写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附件5),并于5月14日下班前将年度信息采集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附件:1.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

            3.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4.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

            5.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

            6.北京市已公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