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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促进我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21年“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企业运用进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典型经验。
    (二)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三)创新能力强、在细分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方面的典型经验。
    拟从后2个申报方向并获得2021年“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认定的企业中推选5家左右企业申报2021年“全国质量标杆”
    二、申报条件
    1、省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近3年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重大责任事故和不良信用记录。
    2、产品质量优良企业在全国或省内相关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
    3、重视质量管理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较高,经营绩效良好近3年连续保持盈利。
    4、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创新和实践所应用的质量管理模式或方法科学先进,并在申报单位得到系统性、创新性应用
    5、质量管理措施有力过程、步骤严谨清晰,亮点、创新点突出
    6、有证据表明通过应用该质量管理模式或方法,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提升
    7、质量管理典型经验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在全省制造业领域有较大的推广价值。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推荐表(见附件2)
    2、承诺书(见附件3)
    3、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材料
    4、有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复印)件
   (2)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荣誉证书、行业地位证明、专利证书等扫描(复印)件
   (3)企业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已被认定为“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的企业不得再次申报
   (二)本次推荐申报采取限额形式全省推荐申报企业总数不超过30家,其中长沙市5家株洲市、湘潭市每市3家,衡阳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邵阳市、郴州市、永州市、娄底市每市2家张家界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每市(州)1家。
   (三)5月10日前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州工信局,以市州为单位将相关文件资料报送省工信厅科技处
    相关文件资料:市州工信局推荐文件(1份)、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
    (四)各市州工信局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遴选推荐上来。
    省工信厅科技处联系电话:0731-88955568/88955378
    电子邮箱:595044736@ qq.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邮编:410004

    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模板)
          2.申请推荐表
          3.承诺书
          4.典型经验材料主要内容和编写要求
    附件下载:附件1-4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