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国际联络部(办公室),各有关中国科协直属单位综合处(办公室),各海智计划合作机构:
为更好地动员“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参与“科创中国”建设,助力各试点城市(园区)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围绕促进海智计划提质增效目标和落实《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1年“科创中国”工作要点》,服务“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建设,搭建海外人才和项目与地方经济建设需求的交流平台,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特设立海智计划助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建设资助项目,现就2021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项目内容
申报的项目要充分发挥海外智力优势,汇聚国内外创新资源,聚焦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和 “科创中国”品牌建设。申报项目的具体内容需为下列类别之一:
1.围绕试点区域的相关重点产业领域和产业方向,以招才引智为主要目的国际会议和论坛、海外智力引进培训等;
2.服务试点区域,聚焦海外技术和项目转移的路演、对接活动;
3.在试点区域汇聚海外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围绕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开展的项目大赛等赛事活动。
4.聚焦试点区域发展,通过实地调研、交流研讨进行的海外智力引进、海智基地建设等课题研究;
5.试点区域面向海外招才引智、服务技术和项目转移的海智计划数字平台建设;
6.结合试点城市建设,服务中小企业和中青年人才“走出去”的推介、交流活动。
7.符合海智计划宗旨和服务“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建设的其他工作。
(二)资助额度
项目资助均为部分资助,国际联络部对于入选项目将视情况予以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30万元。
(三)项目履行期限
申报的项目需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二、申请资格
(一)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所在的地市级科协及其直属单位;
2.设在“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的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工作基地、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基地可依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基地载体单位);
3.中国科协海外创新创业基地(可依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基地载体单位);
2.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
4. 参与海智计划的合作机构(非法人单位可依托相关法人单位);
5.中国科协直属单位。
(二)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有未按要求完成国际联络部资助或委托项目情形的。
三、申报评审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2.国际联络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与资助金额。资助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单位。
3.接到资助通知30天内,入选单位需与国际联络部完成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否则视为放弃资助。
4.签订资助合同后,项目单位按要求提供发票或中国科协财务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相关材料。
四、经费使用要求
1.资助经费需在项目申报书和资助合同中写明的范围内支出,符合财务相关规定,不得超出中国科协财务标准支出。
2.项目申报单位需为资助项目的主办或承办单位,资助经费原则上禁止“以拨代支”。
3.资助经费需按合同约定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如有结余,原则上需将结余经费退回中国科协。
五、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1.国际联络部负责对入选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入选项目执行单位在项目结束30天内向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项目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和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视频或图片、新闻报道及参会人员信息等)。
3.入选项目执行单位有义务配合国际联络部开展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延伸审计等考评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国际联络部资助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六、申报要求
1.地市级科协及其直属单位、工作基地、离岸基地将申报纸质材料统一交由省级科协汇总,省级科协将项目清单(附件1)及汇总后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报送国际联络部;中国科协直属单位、全国学会、海外创新创业基地、海智计划合作机构直接向国际联络部报送项目申报书。
2.申报的国际会议或论坛项目需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供会议的批件或备案等相关文件。
3.已获得国际联络部往年资助,但尚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4.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21年度海智计划多个类别资助项目。
七、申报方式及期限
1. 2021年4月28日前,请各申报单位在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nk.cast.org.cn)完成项目申请。
在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的流程如下:
(1)在“项目申报”页面进行供应商注册后登录,如之前已经注册过可直接登录。
(2)登录后,选择资助类项目并创建项目,在“指南方向”中选择 “2021年海智计划助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建设资助项目”(编号:2021ZN040102)。
(3)在新建的项目中按要求填写各申报项,并将申报书(附件2)word文件和PDF文件(签字、盖章版本)电子版在“任务书附件”栏中进行上传,文件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如项目需会议批件等材料,请在“任务书附件”栏中一并上传扫描件。
2.2021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清单纸质版(仅省级科协需报送)和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正式报送,如项目申报需提供会议批件等材料请一并寄送复印件。以纸质项目申报书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仅报送无公章的电子版材料无效)。省级科协报送的申报清单WORD文件和PDF文件(签字、盖章版本)电子版请发至邮箱。
八、联系人
国际联络部联系人:马鑫 电话:010-68513520
第三方联系人:张璐
电话: 010-87095881、16619757034
邮箱: zmpingshen@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516室(邮寄材料包封外请备注申报项目名称)
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联系人:周秀红
电话:010- 62624436
附件:1.省级科协报送项目清单.docx
2.中国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