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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文化和旅游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已发布,现将我省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公告》已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公布

http://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101/t20210120_920879.html),请各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认真阅读,确保申报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二、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级管理单位,要做好申报组织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三、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以《申报公告》为准,应尽早申报审核,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五、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办将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限额指标要求及申请单位近年来项目申报、立项及科研管理等情况进行省级审核。

六、我办委托河北省艺术研究所承担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申报单位完成本级资格审查及项目提交后,将系统生成的本单位项目汇总表打印盖章,同时每个申报项目单独提交纸质匿名论证“活页”一式十份,报送至通知地址,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上材料接收时间截止至2021年4月1日12时,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河北省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