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开展2020年度济南市先进材料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先进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2年)》(济政字〔2020〕5号)要求,面向社会推广一批技术领先、填补空白的先进材料和高能级创新平台,推动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发展,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济南市先进材料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前沿新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先进基础材料等新材料重点领域,以解决“卡脖子”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聚焦创新示范项目和创新示范平台项目两个类型,评选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项目、平台。
(一)创新示范项目。聚焦突破行业关键技术、打通产业链“堵点”“难点”“断点”,技术领先、填补空白,实现进口替代的项目。鼓励支持一批产业发展急需、市场潜力较大且发展水平较好的先进材料项目,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试点示范项目,优先列入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政策。支持全产业链协同创新,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上游研发机构及下游应用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的,可联合进行申报。
(二)创新平台示范项目。满足先进材料产业发展需求,补链延链强链作用明显,为先进材料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遴选推荐、组织实施、验收评估等提供第三方服务和决策支撑的先进材料创新平台、载体。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济南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无违法记录,无重点安全事故。支持驻济高校、科研院所参与申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应在济南境内。
(二)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的建设者和所有者,拥有项目核心技术或与核心技术提供深度合作,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
(三)申报项目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先进,带动示范作用明显。
(四)由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
三、组织程序
(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申报表,并向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审核推荐。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按要求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有关要求。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月29日前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材料包括: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正式推荐文件、《济南市先进材料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