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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组织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工信部、国家卫健委联合组织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一、试点内容

  围绕急诊救治、远程诊断、远程治疗、远程重症监护(ICU)、中医诊疗、医院管理、智能疾控、健康管理等8个重点方向,鼓励各地、各单位创新5G应用场景,通过建设试点项目,推动运用5G技术改造提升卫生健康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智慧医疗健康设备和应用创新,培育可复制、可推广的5G智慧医疗健康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苏州工业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各单位仅可牵头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仅可选择一个试点方向。具体项目方向参考附件1。

  (二)申报团队。项目须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电信运营企业(地市级以上)、设备制造企业、软件企业、医疗器械企业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8家。牵头单位负责应用试点项目内部管理和实施,参加单位按照分工配合完成试点项目任务,并提供有效支撑。联合申报可参考申报表附件2.

三、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和光盘

  请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纸质材料(附件2项目申报书及其相关证明材料责任声明等)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和电子版(光盘),送至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电子材料

  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 “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上传。

  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月14日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92
附件下载
附件1: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建议方向.doc
附件2: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