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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开展甘肃省众创空间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众创空间和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85号)的相关要求,我厅现组织开展甘肃省众创空间2020年度、2021年半年报和季报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对象

我省在国家火炬统计库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及目前从事众创工作的企业。

二、调查内容

1.2020年度众创空间年度统计调查:调查时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查内容为众创空间运行情况(调查表见附表1),调查范围包括:(1)已经纳入统计系统的各众创空间(2)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和省级众创空间(3)其他符合科技部《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要求的众创空间。填报和审核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31日。

2.2021年众创空间半年报统计调查:调查时期为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调查内容为众创空间运行情况(调查表见附表1),调查范围包括: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填报和审核时间:2021年6月1日至30日。

3.2021年众创空间季度情况统计监测:调查时期为2021年第1季度和第3季度,调查内容为众创空间季度情况(调查表见附表2),调查范围包括:国家备案众创空间。2021年第1季度填报和审核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3月31日;2021年第3季度填报和审核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三、组织实施

省科技厅统一组织协调众创空间统计工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相关统计工作。

1.各市级管理员(各市州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的众创空间进行填报,并及时进行审核。

2.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州)科技局审核后的数据进行最终审核。

3.通过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各众创空间须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表上传至信息系统。

四、填报方式

1.调查单位和各市级管理员统一在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由“服务机构/管理部门”入口登录“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和审核。

2.各市级管理员和已纳入统计的众创空间账号为“tj+原统计系统账号”,密码不变。

3.其他符合科技部《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要求但未纳入统计的众创空间由各市州科技局于12月17日前将“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情报所统计中心,由省级管理员审核后新增用户账号和密码。

五、报送要求

1.各调查单位需根据众创空间实际运行情况填报各项指标的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性,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及提交,并由市级管理员对辖区内调查单位的数据进行审核。具体报送截止时间如下:

2020年众创空间年报于2020年12月28日前完成。

2021年众创空间半年报于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

2021年众创空间1季度统计监测于2021年3月26日前完成;2021年众创空间3季度统计监测于2021年9月27日前完成。

2.最终待省级管理员审核通过(“省审”状态显示为“已审”)后,在系统上传带水印的“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统计表”封面的扫描件。

3.请各市州科技局认真组织做好本区域众创空间统计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已纳入统计的众创空间按照要求完成统计工作,上年度未纳入统计的众创空间要纳入统计范围。纳入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的众创空间,在认定省级众创空间工作中将优先考虑。

六、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区域处

联系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0931-8583683

2. 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所统计中心

联系人: 荣良骥 靳亚妮

联系电话: 0931-8877002 8849601

邮箱:gstj105@163.com

 

附件

1.众创空间运行情况统计报表

2.众创空间季度情况调查表

3.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

 

甘肃省科技厅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