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做好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申报和前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前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企业的申报和复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申报工作
(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应有较强的设计创新能力,已获得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指导企业简要填写《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清单,于12月6日前汇总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gxjkjc@qd.shandong.cn)。
(二)企业材料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资格和工业设计水平进行初审,筛选拟推荐的企业名单,并告知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正式推荐上报。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拟推荐的企业认真编制申请材料,并认真审核有关情况,12月11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正式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前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和指导辖区现有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如实填写《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做好企业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工作,于12月11日前将审查文件与企业正式复核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