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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于遴选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联动发展企业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有关企业:

  根据省发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晋发改经贸发〔2020535号)要求,为推动我省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决定开展融合联动发展企业选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两业融合发展工作

  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对于优化制造业结构,提高物流业服务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工信局会同发改等部门要抓好具体落实,持续优化产业链供应链营商服务环境,按照相关部署,选择一批不同行业、不同生产方式的物流业与制造业企业开展融合发展试点。引导和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参与制造业企业物流管理,支持制造业企业优化业务流程,发挥引领作用,加快形成物流业与制造业跨界融合、互动促进的良好格局推动我省物流业转型发展

  二、申报要求

  (物流企业和制造企业双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分两种类型进行申报:

  1. 物流企业和制造企业融合联动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通过市场方式实施协同共建物流系统,或者制造企业将物流业务分离外包于物流企业,双方已达成战略合作协议,项目实施时间超过1并制定了物流解决方案,具有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物流企业和制造企业均可申报

  2. 制造企业自建自营物流系统:制造企业对内部物流进行剥离,并实施物流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制定了详细的物流解决方案,具备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物流资源综合集成能力

  三、有关事项

  1. 按照属地原则,各市工信局会同发改部门,根据联动发展企业(项目)标准和申报要求,认真组织遴选工作省属企业也可直接报送至省工信厅交通物流处。对于各地上报的试点企业,经省里统一评审后,将确定一批省级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联动发展企业对试点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将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按现有资金渠道给予优先支持

  2. 各地上报的两业融合联动发展企业(项目)2-3家。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编报说明见附件)和推荐函一式两份

  3. 申报主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申报资料确保真实,对于存在违法失信等行为的,取消其资格并予以通报。

  4. 12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交通物流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赵培源    电话(传真):0351-3046376

  邮箱jtwlc@mail.gxt.shanxi.gov.cn

 

  附件: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联动发展企业申请书编报说明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