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于开展2020年贵州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后补助申报与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科研仪器设施等公共资源的开放与共享,进一步提高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我厅将按照科技部相关要求及《关于印发<贵州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评估与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黔科通〔2016〕179号)有关规定,对我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给予补助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截止2020年8月31日前已加入“贵州省仪器公共在线服务平台”的省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仪器管理单位;
2.已建或在建大型科研仪器在线服务平台的单位,原则上可优先获得补助支持。
二、申报流程
1.请有关单位于2020年11月28日上午8:30至2020年12月4日下午17:00登录“贵州省仪器公共在线服务平台”(http://yq-tckj.cn )——“评估与补助”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2.单位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更新相关基础信息,完善平台数据再行填报。
3.网上申报通过审核后,打印申报书(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一份,见附件),2020年12月9日17:00前交至省科技厅7楼省科创服务中心,申报材料不退回。
三、评估内容
各单位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的仪器共享服务情况,具体包括:
1.《贵州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评估与补助暂行办法》规定的评估指标。
2.其他反映仪器管理单位的仪器共享服务绩效的指标,包括:仪器利用率(年平均运行机时/1600)、对外服务率(年平均对外服务机时/年平均运行机时)、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省级在线服务平台的对接情况、共享成本费用等。
3.获得2019年度共享补助的单位,一并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的“2019年度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明细”。
四、补助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贵州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后补助管理办法》、《贵州省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评估与补助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改进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使用。
五、联系方式
贵州省信息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 丹 0851-85556657 18628979150
邹立鹏 18198271983
张虹雨 17830835774
贵州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朱 琳 0851-85819247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
支撑材料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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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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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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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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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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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复印件;盖章(单位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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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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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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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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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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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机制及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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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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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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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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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合同、协议、收据或发票复印件(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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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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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共享服务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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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复印件;盖章(财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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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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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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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技术开发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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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支撑材料按上表顺序依次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