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开展落实“广西科改33条”“百千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科组办字〔202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科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厅发〔2020〕29号)(以下简称“广西科改33条”)精神,经自治区科技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关于开展落实“广西科改33条”“百千万”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落实“广西科改33条”“百千万”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厅发〔2020〕29号)(以下简称“广西科改33条”)和《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任务分工表》(桂政办函〔2020〕17号)要求,深入推进“广西科改33条”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广西科改33条”落实落地,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快科技创新实现自立自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对象及范围
在全区高等学校、科研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主体中选取100家高校和科研机构、1000家企业和10000名科研人员列入落实“广西科改33条”“百千万”行动名单进行重点跟踪落实,实施时间2020年至2023年。
(一)纳入“百家”高校和科研机构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推荐的高等学校30家;自治区科技厅推荐的自治区直属科研事业单位30家、新型研发机构30家;各设区市推荐的本地区重点科研事业单位10家。
(二)纳入“千家”企业名单。
自治区科技厅推荐的广西瞪羚企业及入库培育企业100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50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0家;自治区国资委推荐的国有大型企业10家及其他部门推荐的企业40家。
(三)纳入“万名”科研人员名单。
由自治区科协牵头负责,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各设区市从“百家”高校和科研机构中选取,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等从“千家”企业中选取,自治区科协从举荐表彰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中选取,共选取10000名科研人员。
三、工作重点
聚焦“广西科改33条”的任务分工要求,推动政策落地、有效发挥作用。重点跟踪以下内容落实情况: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围绕推动企业加大创新研发力度、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引导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等措施,做好企业牵头创新项目、发放企业创新奖补、建立产业技术联盟、企业金融支持等方面的跟踪调查,认真研究企业在落实“广西科改33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深化科研机构体制改革。
重点关注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广西林科院改革情况,以及科研事业单位实施章程管理、开展自主设置岗位结构比例试点、下放人才评定自主权、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及技术经理人等改革成效,促进营造效率更高的良好创新环境。
(三)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
聚焦科研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项目经费管理、提升高水平科技成果奖励力度等重要改革内容,全面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四)宣传推广贯彻落实“广西科改33条”典型案例。
关注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广西科改33条”取得的成效,挖掘核实各地区各部门在落实过程中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勇于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落实过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取得实效的案例,整理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五)整改跟踪调查发现的问题。
针对“广西科改33条”落实情况跟踪调查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关注各有关地区、部门单位是否制定或完善相关政策,是否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已经整改的问题是否产生积极效果。重点关注未及时整改或暂时整改困难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进一步揭示落实困难、体制障碍和制度缺陷等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四、实施方式
自治区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设区市相关部门联动,商请“广西科改33条”各责任单位支持配合,采取实地察看、问卷调查、面对面交流、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五、行动保障
(一)统筹推进,抓好任务落实。自治区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百千万”行动方案落实工作。各设区市及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落实“百千万”行动方案各项任务。
(二)加强协同,凝聚工作合力。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强化协同合作,自治区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百千万”行动方案按计划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跟踪问效,推进示范带动。自治区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任务目标分解评价指标,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对名单内创新主体贯彻落实“广西科改33条”的组织领导和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并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对“广西科改33条”的宣传力度,增强各创新主体政策意识,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及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科技改革创新经验和存在问题,并及时上报自治区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落实“广西科改33条”“百千万”行动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