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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北京学者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2019年北京学者候选人推荐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在本市非公经济单位,从事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年龄在58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
  (四)在各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
  1.在自然科学领域,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发展潜力,带领科研团队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带领科研团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有重大发明创造,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科学技术问题,作出重大贡献;或成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的重要工程技术领域奠基者和开拓者。
  二、推荐渠道
  (一)北京学者候选人采取归口推荐方式,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原则上按属地由所在区推荐,属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单位的,也可由中关村管委会各分园推荐,但不得重复申报。
  (三)非公经济单位向所属分园管委会进行申报,各分园管委会负责向中关村管委会推荐本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人选。
  三、受理材料项目及要求
  (一)《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二)附件材料电子版1套,包括:
  1.附件1:人选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附件2:获奖证书关键页;
  3.附件3: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实施情况的材料;
  4.附件4: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重要学术专著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
  5.附件5:主要论著目录、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扫描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6.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需提供在现单位连续1年以上社保缴纳对账单。
  (三)《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纸质版1份。
  (四)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纸质版1份。
  上述附件材料应与《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填写内容一致,并标注序号排好顺序。如无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与所填报内容不相符的,作为无效申请处理。
  相关文件、报送的材料、表格请从“北京人才工作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填写,A4纸打印并左侧简单装订。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报送时间
  请于2019年2月19日(周二)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所在分园管委会,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中各分园管委会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附件:分园管委会地址及联系方式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2月1日
      
       附件:分园管委会地址及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