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有关单位:
为攻克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现将技术攻关类、成果转化类项目揭榜挂帅科研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攻关类揭榜挂帅制项目条件
此类项目主要由省内龙头、骨干企业提出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经省科技厅组织论证张榜后,凡符合条件且有研发能力的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各类创新平台及其他组织的联合体均可主动揭榜,经供需对接达成协议后,开展攻关任务,由发榜方和省科技厅提供相应的研发补助资金。
(一)技术攻关类项目发榜方是提出技术需求的单位,主要为有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的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须承诺并有能力保障科技揭榜制项目科研投入,且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动应用;
2.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3.需求内容应聚焦企业、产业发展“卡脖子”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重要材料及工艺等,通过项目实施能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全省乃至国家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提升;
4.应明确项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为揭榜方提出的条件要求。
(二) 技术攻关类揭榜方,主要为省内外具有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各类创新平台及其他组织的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发榜方提出的任务;
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
二、成果转化类揭榜挂帅制项目条件
此类项目主要由省内外拥有重大科技成果的高校、科研单位、企业或各类创新平台提出,经省科技厅张榜后,由有技术需求、应用场景且符合应用条件的省内企业进行揭榜实施,经供需对接达成协议后,开展成果推广转化应用,获得相应省财政资金支持。
(一)成果转化类发榜方,主要为拥有已经比较成熟且又符合我省产业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的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科研任务的基础条件和成功案例,在“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已取得重大突破,拟转化成果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且符合我省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
2.具有拟转化的成果知识产权明晰,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对我省产业转型升级能够发挥关键推动作用;
3.拥有成果转化的支撑队伍,能主动参与和协助推广转化应用方案的实施;
4.优先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和首台(套)重大装备,以及公益性、辐射带动效应显著的重大成果。
(二)成果转化类揭榜方,主要为有技术需求、应用场景的甘肃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关联交易方除外),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拥有较强的成果推广转化应用队伍,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应用方案;
2.能够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
3.鼓励开展示范应用,努力扩大社会应用效益,优先支持行业龙头和骨干企业。
三、项目要求
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资金注重突出财政补助资金引导,以企业自筹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为主。要求项目投入总额不低于500万元、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需求应聚焦甘肃省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发展急需的重大科技成果。重点瞄准以下主攻方向:
1.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技术与通信芯片、新一代通信与网络、网络信息安全、新一代人工智能、量子科学、4K/8K超高清视频等。
2.高端装备制造。包括激光加工制造、高端医疗器械、工业机器人用高性能伺服驱动器、减速机、模具、数控机床等。
3.绿色低碳。包括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
4.生物医药。包括精准医学、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药创制、中药现代化、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脑科学与脑机工程等。
5.数字经济。包括大数据与云计算、智慧城市、物联网、区块链等。
6.新材料。包括新型显示、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技术、增材制造(3D打印)、生物医用材料等。
7.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包括现代种业、精准农业、食品安全、智能农机装备等。
8.现代工程技术。包括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核心技术、枢纽性控制性水利工程及水资源配置关键技术、城市深部空间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关键技术、新一代绿色智能建筑关键技术、现代工程关键共性技术等。
9.十大生态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循环农业、中医中药、文化旅游、通道物流、军民融合、数据信息、先进制造等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开展攻关。
四、工作流程
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需求征集、论证遴选、对接揭榜等关键环节。
1.需求征集。省科技厅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或“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需求。需求内容应明确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核心指标、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揭榜方需具备的条件等。
2.论证遴选。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项目需求进行论证,重点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应用面广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需求,以及推广难度大、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需求,通过门户网站和报刊媒体向社会张榜公告。主要包括以下环节:形式审查、同行评议、现场考察和张榜公告。
3.对接揭榜。揭榜方按项目要求主动与发榜方对接,细化落 实合作具体内容,达成共识;发榜方、揭榜方按有关规定签订技术合同,并共同制定发榜项目的可行性方案;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可行性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财政资金拟资助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省科技厅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如有异议,按相关规定处理。
省科技厅将揭榜挂帅制项目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并按有关规定与技术攻关类项目发榜方、成果转化类项目揭榜方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五、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严格审核把关,请省内龙头骨干企业主动沟通联系、积极谋划参与,大力促进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
1.省科技厅负责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管理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实施。
2.发榜方和揭榜方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技术合 同中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配,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
3.揭榜挂帅制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揭榜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任务无法按期完成的或不能完成的,经省科技厅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继续实施或终止项目。项目终止的,收回巳拨付的剩余财政科技资金。
4.对弄虚作假或骗取省财政资金的行为,省科技厅会同相关 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需求报送
申报单位填写甘肃省揭榜挂帅制项目需求表,请于11月28日前将书面材料送至省科技厅613办公室(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6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何建武、张彦强
电 话:0931-8885176
附件:甘肃省揭榜挂帅制项目需求表
甘肃省科技厅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