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精神,提升中关村科学城创业孵化平台载体聚焦创业服务能力,推动创业孵化平台载体向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根据《中关村科学城创业孵化平台载体分类分级评价和专项支持方案》,特制定2020年中关村科学城创新创业服务载体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支持中关村科学城内创业孵化平台载体围绕北京十大高精尖产业领域和海淀重点产业领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企业孵化、创业投资、创业培训等服务,根据评价结果,给予创业孵化平台载体最高200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支持方向
本专项主要支持创业投资型孵化器、融通带动型孵化器、垂直创新型孵化器、国际合作型孵化器、综合服务型孵化器五种类型的创业孵化平台载体。其中:
创业投资型孵化器是指:开展科创企业发掘,依托自有投资基金、受托管理基金或合作金融机构、基金,通过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融资担保、投后管理等形式,为科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管理指导等服务,帮助科创企业解决资金问题、规范科创企业的经营管理,成为企业合伙人,分担企业创业风险、享受企业成长收益。
融通带动型孵化器是指:依托大企业技术、供应链、销售渠道、产业整合能力、资金等资源,基于供应链协同、创新能力共享、信息驱动,向科创企业开放资源、共享能力,帮助科创企业分包项目、扩张市场,拓展大企业创新增长点,促进大企业与科创企业之间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垂直创新型孵化器是指:依托自有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或链接高校院所科研设备、研究团队等科技资源,聚焦某一产业领域进行专精孵化,通过合作开发、设备租借、研发代工等形式,为科创企业提供产品研发、工业设计、小批量试制、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推动科创企业技术研发、产品打磨、市场验证。
国际合作型孵化器是指:依托海外办事机构、国际化线上平台或海外合作机构等资源,搭建国际创新创业合作桥梁,为外籍人才、留学归国人才、海外工作归国人才等来华创业提供项目落地指导、孵化空间、创业投资、市场资源对接等系统型的服务,推动海外人才及海外项目在国内落地,同时,帮助国内科创企业对接海外资源,推动企业跨国境合作及海外市场拓展。
综合服务型孵化器是指:指依托自身创业服务体系,为科创企业和项目提供联合办公、创业培训、政策指导、媒体推广、工商财税法等科技服务,帮助科创企业集约发展,推动企业快速壮大。
三、支持对象
申报主体须在海淀注册、纳税,且已取得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平台载体资质(如国家级备案众创空间、北京市众创空间、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中关村硬科技孵化器)等,并在中关村核心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备案。(如未备案,请先备案后申报,平台备案咨询:严军88499649)
四、支持措施
同一申报主体原则上只可选择五类创业孵化平台载体中的一类进行申报,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申报材料
(一)2020年中关村科学城创新创业服务载体专项申报书(加盖公章)
(二)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平台载体须提交企业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具体详见当年的《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或《在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加盖公章)
(三)申报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机构承诺书
(五)2019年度在孵海淀企业营业执照、在孵协议、营收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2019年度在孵海淀企业获得国高新、金种子企业、胚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区级及以上资质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2019年度落地北京毕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2019年度从区外引进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2019年度参加中关村科学城活动、推荐展览项目、配合调研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申报创业投资型孵化器的机构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孵化服务团队具有创业投资、投后管理等相关经验及从事专业服务人员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自有或可支配的创业投资资金规模或签订合作协议的天使、创投机构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 2019年度,举办的融资路演、成果转化、投后辅导等服务活动的情况及成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2019年度,投资在孵海淀企业的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申报融通带动型孵化器的机构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 为在孵企业提供产品设计、原材料、生产制造等供应链资源对接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为在孵企业提供应用场景、市场相关资源对接且成功对接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依托产业生态,2019年度新增相关产业链上下游在孵海淀企业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签约的企业高管、技术专家等创业导师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2019度在孵海淀企业的研发技术成果促进大企业产品、技术更新或开拓应用领域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申报垂直创新型孵化器的机构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 通过自建、共建或共享等方式,拥有或合作省部级以上的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或实验室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运营团队中具有相关领域技术经验的专业人员(指技术经纪人、工程师等专职工作人员)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为在孵海淀科创企业提供产品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情况及成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为在孵海淀企业提供专业领域的产品、市场、资金等资源对接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2019年度,在孵海淀企业获得专利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 签约相关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型创业导师的数量及服务成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三)申报国际合作型孵化器的机构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 2019年度引进海外留学人才、外籍创业者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 2019年度向海淀区引入海外项目团队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孵化器设立海外办公室、工作站或与跨国企业、国际创新机构、国际组织签约的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为海淀区科创企业开展海外业务提供当地法律和财务咨询、国际技术转让、国际化战略顾问、项目落地等服务的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在孵且注册在海淀的外籍人才、留学归国人才、海外工作归国人才开办企业的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孵化服务团队具有国际技术转移、国际人才引进、海外项目孵化服务等专业化人员的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四)申报综合服务型孵化器的机构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平台载体服务面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 2019年度举办的参与人数达到200人或参与企业达10家的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签约创业导师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签约知识产权、法律、财务、咨询等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为在孵海淀企业提供相关产品、市场、资金等资源对接且成功对接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孵化服务团队具有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法律法规等相关经验及从事专业服务人员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申报方式及说明
(一)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申报平台访问地址:http://www.bjhd.gov.cn/zxzj/
(二)本申报直接面向符合规定的企业,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申报并受理材料。整个申报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如申报材料不属实,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22日
受理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