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临港新片配套资金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临港新片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配套支持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资助的项目,现发布2020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临港新片区配套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请您们共同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及程序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内容
本专项采用无偿资助形式,资助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实际经营地均在临港新片区的企业。项目类别为上海市科委批准立项的2020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二、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申报项目需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
1、电子文档提交
(1)申报单位需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专项服务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网址为:http://p.lgxc.gov.cn/views/ca/portal/login;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2020年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临港新片区配套资金”申请,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3)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书面材料;
2、材料提交
网上申报的材料具体包括:
(1)2020年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临港新片区配套资金申请表(在线填写打印);
(2)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任务书、立项合同(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不用盖章,不用提交纸质);
(3)上海市创新资金申报书(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不用盖章,不用提交纸质);
(4)2017、2018和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材料(不用提交纸质,对于新成立企业,有几年则提供几年);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证件复印件,若企业更名,请另附上工商准许变更书及营业执照证件。
(6)企业实际经营地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物业产权证明等)
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只需提交上述材料中的(1)和(5),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为有效申请。
3、截止时间
本项目网上填报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特别说明: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将工商变更证明、新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单独装订,随项目申请表一起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