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页 > 政策法规 >

关于西南农商(国际)物流港项目(5~8号楼)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通告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1/T 009-2012)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15〕108号)等评价办法、标准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8〕97号)规定,我中心组织完成了对西南农商(国际)物流港项目(5~8号楼)申报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评价工作。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西南农商(国际)物流港项目(5~8号楼)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
  特此通告。
 
  附件: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
 
  四川省勘察设计审查中心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