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三区计划”文旅工作者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省文物局,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第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暨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认真做好2021年度全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三区计划”)文旅工作者专项工作,我厅将以乡村文旅振兴人才支持为重点,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三区计划”文旅工作者专项项目申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文办发〔2013〕124号)要求,今年是专项工作第一阶段实施的最后一年,是全面总结评估年。各市(州)文旅局、厅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对2020年的实施情况及2013年以来的实施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研究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于2020年11月16日前上报。我厅将在前期第三方绩效评价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地总结报告,提出2021年项目资金分配原则。
二、组织开展项目申报
(一)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尤其是凉山、甘孜、阿坝三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根据本辖区“三区”县工作实际,在总结前期专项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就专项项目设立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申报。厅直系统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开展短期服务项目、培养项目和培训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上下联动,做好项目衔接。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各“三区”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主动与上级文旅部门对接项目和需求,增强项目的可操作性。文化和旅游厅在确定“订单式”培养项目时将优先支持省市文旅单位推荐项目。省市文旅单位应积极作为,主动回应基层需求,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三)规范填报,高效有序申报。各地各单位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形成项目申报报告,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文化和旅游厅。各项目表以附件形式上报。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9)下方都注有填写说明,请各单位认真阅读,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报告及相关表格务必于2020年11月16日前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文化和旅游厅,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190570659@qq.com。相关表格可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示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1:2020年“三区计划”文旅工作者专项实施项目
附件2-9:申报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