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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用能单位节能技改工程第八批节能量奖励资金项目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市鼓励用能单位与同行业的能源效率先进水平指标进行对比,强化节能管理,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优化用能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第五十六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为深入挖掘用能单位节能潜力,强化工程、技术对节能工作的支持作用,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我们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对于本市工业、交通、建筑、服务行业等领域对现有生产工艺和设备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并且能产生一定节能量的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项目以节能量为导向进行管理,项目征集后,经过初步筛选、单位信用状况查验、专家评审、基期能耗审核等程序,确定项目可行性以及实施节能技改前的能耗。节能技改工程结束后,通过委托不同的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节能量审核、复核,确定项目实施节能技改后的能耗以及产生的节能量。按照工业和非工业用能单位每节约一吨标准煤分别给予600元、800元奖励。2013年以来,我委共完成56个节能技改工程项目的奖励工作,项目每年可实现节能量约12万吨标准煤。
  目前,本市节能工作面临新的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强节能的精细化管理,深挖节能潜力,持续推动重点领域的节能技术改造。2018年5月,我委印发《关于征集2018年北京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京发改〔2018〕1016号),启动了新一轮的节能技术改造工程。目前,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用能单位的节能技改项目通过前期审核流程,符合节能量奖励资金拨付条件。
  现对4个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9年1月23日至1月29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1.节能技改工程第八批节能量奖励资金项目情况表
     2.节能技改工程第八批节能量奖励资金项目相关材料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22日
  (联系人:资环处 李睿; 联系电话:5559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