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及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补充认定名单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县、宿松县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我省2018年第二批689家企业、第一批2家企业(补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税务局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