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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能源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室 银保监会办公厅 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各市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数据中心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9月8日前将推荐函、《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通知》中附件4)和各单位申报材料(《通知》中附件2和3,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省经信厅,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时通过钉钉报送。(联系人:省经信厅绿色制造处 张  玲,0571-87058142)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9月25日前报).pdf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浙江省能源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