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启动朝阳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第四批相关工作的通知
朝阳区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及市科委《关于启动2020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朝阳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四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包括新认定的企业和2017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流程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注册填报认定信息(注:申请书联系人必须为企业联系人),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电子版)。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后,应递交《认定办法》(附件1)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附件2)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申报材料。
三、第四批受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街6号院3号楼东湖国际中心A座16层(因疫情原因入楼提交材料需提前预约,下载填写《入楼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I5uv5MF4VrNKx7lKPtn9OQ,提取码:tawi,并于提交日前一天16:00前发送至邮箱:cyfzk@bjchy.gov.cn,次日方能进楼。)
四、第四批受理时间:
书面申报材料采取集中受理,第四批集中受理时间:2020年9月7日-9月18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咨询电话:58693105、58693106、58693107
五、书面申报材料要求
1、请携带(由U盘拷贝)
(1)《(朝阳区)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附件3)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报资料生成的PDF文件电子版)
2、报送材料
(1)申报材料参照《朝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顺序清单》(附件4)准备,胶装成一册(勿分册,可正反面),一式两份(一正一副),A4纸大小,书式胶装,提交正本并须在封面和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副本企业自行留存,以备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或抽查。
(2)封面按照《朝阳区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封面式样》(附件5)打印制作封面,除“受理编号”外,其他信息由企业自行填写,并确保与“企业注册登记表”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封面中条形码须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报资料生成的PDF文件首页32位条形码一致。
(3)《真实性承诺函》(附件6)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单独提交(勿装订在纸质版申报材料中)。
(4)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企业委派本企业人员提交,不接受非本企业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
六、企业年报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资格有效期内企业高度重视,按要求于2020年5月31日前及时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年报。
七、重要事项说明
1、《(朝阳区)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情况统计表》填写须注意各项内容不能空,且表中企业高新负责人及其相关联系方式,须与《真实性承诺函》中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2、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需注意变更原因等内容应填写齐全)。
名称变更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名称变更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并加盖公章);(2)工商变更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4)旧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申请材料请扫描为电子版并保存于一个文件夹后发送至gqrdgm@163.com邮箱。文件夹请注明企业全称,并在邮件中写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企业如遗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用户名、密码,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单击“企业申报”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界面,选择“密码找回”或者“企业账号申诉”,按要求准确填写企业相关信息,通过查收企业注册邮箱中收到的网址链接,找回用户名和重置密码。如企业忘记注册时的手机号或者邮箱,请点击“企业账号申诉”,按照要求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后进行用户名和密码的重置。
4、材料一经提交概不提供复印、查询和退回等服务。
附件下载
朝阳区科信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