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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8〕35号)和《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湘科发〔2017〕102号)相关安排和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0年度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申报工作请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重点布局

目前我省共有省级以上园区40个,其中:国家园区12个省级园区28个,园区在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创新创业、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部分园区已成为我省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验区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系统规划,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统筹推进园区建设发展,加大项目、人才、平台等一体化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创新资源要素向园区集聚,着力将园区打造成为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的重要基地、培训职业农民的大课堂、成果示范推广的主阵地、集聚创新资源的重要平台、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载体

根据以上思路结合我省实际,2020年园区重点向以下区域优先布局:国家、省级创新型县(市、区)湘赣边区域县(市、区),贫困县以及其他农业主导产业特色鲜明的县(市、区)。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新申报园区须符合《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总体要求和功能定位此外,为规范园区管理和保障园区建设质量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园区申报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统筹推动园区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申报县(市、区)内没有获批在建的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3.园区建设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规划、土地等相关规定有合理的功能分区,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

4.园区建有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创新资源、集聚创新要素、培育引进创新型企业,强化一二三产业、产城镇村融合发展

三、申报材料

1.园区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推荐函

2. 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

3.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见附件2)

4.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园区申报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州)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初评、筛选后报市(州)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市(州)人民政府出具推荐函2020年10月9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一式10份(其中1份为原件)报送至园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农村处)。

园区管理办公室根据园区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开展初审筛选、现场考察、答辩评审,择优认定、批准建设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鑫 刘灿

联系电话:0731—88988837   0731—88988840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湖南科技大厦603室

附件:1. 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

      2. 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