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减免租金运营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
业务处室 |
计划类别 |
项目类型 |
优先主题 |
代码 |
创新办 |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
孵化器减免租金补贴项目 |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减免租金运营补贴 |
2020E0103 |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和申请书─填报《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减免租金运营补贴项目申请书》─上传附件。
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管理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在省级项目推荐流程中办理内部审核流程,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后在线推荐项目。通过推荐单位审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减免租金运营补贴项目申请书》连同申请书附件一式2份,报送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于在线推荐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寄送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六、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经省科技厅审核并公示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下达补贴资金。不签订项目任务书。
2.申请、推荐过程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补贴资金,取消(上报取消)申请单位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资格。申请和推荐单位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联系人: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赵伟伟,电话:0591-87645522 ;刘旭,电话:0591-8764559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创新办公室,林苏榕,电话:0591-87862991。
附件: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减免租金运
营补贴项目申请书(格式)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1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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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科新〔2020〕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