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通知
各区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京经信委发〔2017〕24号)、《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京经信委发〔2017〕25号),经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了第二批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第二批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授予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为“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同意授予北京首冶新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为“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上述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引导产业资源汇聚,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四、各区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检查职责,对辖区内示范平台、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运营情况进行检查,促进示范平台、示范基地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附件:1.第二批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2.第二批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