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发布浦东新区2020年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未来车方向申报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浦东新区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未来车”发展生态环境,形成科技引领、应用驱动、产业协同、人才集聚的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发展体系,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2016〕128号)、《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资金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19〕3号),制定本申报指南。
资助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相应能力的企业。
专题一、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
研究目标:支持产学研用联合攻关,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在智能化、自动化、网联化等方面的研发应用。
研究内容:支持77GHz毫米波雷达、车载激光雷达、C-V2X通信终端等先进感知系统,特定应用场景无人驾驶车辆,复杂环境融合感知、深度智能图像传感器及智能网联决策与控制,智能座舱,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及车辆主动安全系统等方面研发。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专题二、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
研究目标:支持产学研用联合攻关,加强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攻关、新能源汽车基础技术提升,突破车载操作系统、新型电子电气架构、高效高密度驱动电机系统等关键技术和产品。
研究内容:高SOC/SOH精度BMS、扁线驱动电机、大功率无线充电桩、底盘线控执行系统(转向、制动)、高性能试验检测设备与系统,车载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系统、动力蓄电池及驱动电机用智能电流传感器等方面研发。
执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1、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项目申报主体须由新区企业牵头,联合1-2家上海地区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同申报。项目承担方需要有较强的项目研究基础、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合作单位必须为一级法人单位且在合作项目相关技术领域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对申报单位,需提交正式合作协议等附件证明材料,合作协议应是2019年10月8日后签署。
3、联合攻关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资助资金应保障合作机构的各项经费支出。
4、已经获得国家、上海市和区级其他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本专项。
5、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申报企业承担浦东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再予以支持。
6、产学研合作方项目牵头人原则上只能合作申报一个产学研项目。同一合作方牵头人承担浦东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再予以支持。
(一)电子文本提交
1、申报单位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所发布的条件和内容,在浦东新区企业财政政策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pdczkj.shcei.com.cn/web/)上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相关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方案;
(3)合作协议书;
(4)视项目情况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已获知识产权、资质证明、前2年年度审计报告等(此项请合并扫描在1个PDF文件上传)。
3、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15:30。
(二)书面材料提交
1、获立项支持的项目,在线打印申报材料2份,项目任务(合同)书4份,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方为有效。申报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区科经委将取消其申报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2、装订要求:申报材料,任务(合同)书分开装订,加盖公章。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申报材料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凡附件所涉复印件,每份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